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教务科职责


教务科是承担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的业务科室。在处长和主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完成以下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组织各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3.进行各专业计划管理及教学任务下达,负责全校课程安排;查收各课程授课计划,审查教师任职资格;

4.组织进行学生选课管理,学生重修课程申请及安排;

5.进行教学日常调度及调停课处理

6.起草和修订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7.制定课程建设与发展规划及课程评估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各级、各类课程评审与验收工作;选修课的申报及评审管理;

8.制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申报、评审及结题工作,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并组织实施;

9.编制学年校历;

10.加强日常教学管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和教师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对教学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并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1.协调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及各部门间的教学,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12.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