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要求,此次专家库更新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全面梳理在库专家,腾退不愿 (不能) 参加评审专家,重点增补“双一流”建设学科及曾长期(连续 24 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经历的专家。具体安排如下:
一、按以下条件增补新专家
1、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 外永久居留 (住) 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 65 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 12 个月 (含) 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2、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 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需求,亦请重点推荐在本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 (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表》,将加盖学校公章的表格扫描件、可编辑的表格发送至人事处石玮OA。
附件: 1.《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 94 号 )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