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学院一二附院、各级科研平台及研究机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科研处为进一步排查学校科研实验室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

1.自查:2023127-10日

2.督促检查及初步整改:20231211-1212

、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自下而上,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一二附院、级科研平台及研究机构要主动担当,从本学院平台职责出发,按照职责明确、落实到人的原则,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所有科研实验室内的实验设备设施、毒麻药品存放库房等采取自下而上的摸底自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责任清单》,将每一间实验室、每一实验设备设施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由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形成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情况汇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责任清单》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书面汇报材料于12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5室电子版材料请发秦金东办公OA。

2.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停止使用,待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启用。

3各学院一二附院、级科研平台及研究机构要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本单位干部职工、师生员工的科研实验室安全意识,健全三级网络防控,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加强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水、防电等安全教育及演练,提升师生员工安全自救及灾害应变处置能力。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责任清单(科研)

 

                                 科研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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